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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假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18-08-13 09:42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根据市纪委《关于加强暑期休假期间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切实加强2018年我校暑假期间风气监督,坚决查纠突出问题,严防暑期可能发生的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营造健康的校园政治生态环境和育人环境,树立许职院良好社会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假期廉洁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师范,过一个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假期。

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要求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时刻牢记教育工作者身份和使命,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会餐,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实物。

3.严禁公车私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格落实公车封存和车辆派遣制度。

4.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出入不健康场所和参与迷信、邪教组织活动。

5.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组织的出访考察调研活动,应制定活动方案,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校领导审批。参加出访和考察调研人员要认真执行学校请假制度。出访考察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

6.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及子女参加出访考察等活动,严禁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旅游、度假费用,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等费用,以各种名义转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7.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以及“升学宴”、“谢师宴”,或以各种名义接受利益关系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贵重物品。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在暑假期间采取不同形式对所属人员开展好经常性提醒教育;学校纪委将利用多种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接受群众监督。8月30日前将本单位暑期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2270146

举报邮箱:xzyjw2006@126.com

学院纪委

2018年8月10

附件:《关于加强暑期休假期间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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