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廉洁纪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坚持不懈正风肃纪的通知》(许纪发〔2018〕29号)通知精神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廉洁纪律重申如下: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旅游;严禁违规利用名贵特产以及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挂历等物品;严禁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严禁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多头重复督导、检查、考核、评比等加重基层负担。
各二级单位及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学校纪委将采取不定时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部门双节期间落实廉洁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反弹回潮。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须于元月4日、2月11日中午前,将书面报告的电子文档连同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电子文档(详见本通知附件1)发送学校纪委邮箱。
举报电话:0734-2270146
举报邮箱:xzyjw2006@126.com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元旦春秋期间监督检查发现疑似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