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纪检监察室
站内搜索:
 首页 | 机构设置 | 廉政教育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学思践悟 | 举报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7-12-26 14:37  


各系部,院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文件精神,学院党委提出“加强教育,营造勤廉过节良好氛围;厉行节约,倡导文明节俭风尚;令行禁止,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为落实学院党委工作要求,推动我院贯彻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许纪发〔2017〕35号),学院纪委决定,严格把握“节前教育、节中督促、节后自查”三个环节,构建学院作风建设和落实廉洁自律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在全院开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重申明令禁止。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各位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切实做到“十个不准”:
   1.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
   2.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3.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等物品;
   4.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6.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和校企合作企业车辆;
   8.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不准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聚会活动;
   10.不准违规出入隐蔽场所、违反公务接待和饮酒有关规定。
二、整治“四风”问题。重点检查全院各部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着力整治以下六种新表现:
   1.“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
   2.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
   3.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
   4.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
   5.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
   6.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
三、组织“九个一”活动。加强“两节”廉洁自律工作和廉洁纪律督查工作宣传报道,进一步传导压力,强化“双节”前对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的教育,畅通“两节”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通报曝光,发挥教育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的氛围。
   “九个一”的活动内容是:组织一次廉洁工作会议,参加单位:组宣部、学院办公室、计财处、主体责任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时间:12月27日。编印一次廉洁提醒文书,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时间:12月28日前。发布一次廉洁自律倡议书,责任单位:组宣部;时间:12月29日前。开展一次节前集中教育,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时间:12月29日前。组织一次工作纪律检查,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时间:12月29日前。发布一次上级过节文件,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时间:12月29日前。建立一次节日检查台账,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时间:12月29日前。制发一次节日廉政短信,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时间:12月29日前。张贴一次信访举报公告,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时间;12月29日前。
四、增强主责意识。全院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崇廉尚俭,文明过节。
   1.党办、组宣部要主动发布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信息,加强对我院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
   2.纪检监察室要分别在元旦、春节前将廉政短信发至学院领导、各系部和院直各单位负责人,再由各系部和院直各单位负责人转发至各自分管提醒对象,实现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提醒全覆盖。各单位要统计上报转发的具体内容、人员名单等。
   3.全院各部门要协助分管的院级领导开展廉政集体约谈、党员会议、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的教育活动,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注意建立自己的文字佐证,认真填写《工作写实》。
   4.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开展家风建设,做到廉洁齐家,带头弘扬中华民族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传统,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好的家风涵养好的作风。
   5.全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在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及时向学院纪委报告所发现的涉嫌问题线索。
五、开展自查自纠。全院各部门及负责人要主动对照《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许纪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查摆内部存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特别是针对过节期间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
   1.全院各部门要组织明察暗访工作。市纪委已下发通知,明察暗访的内容主要包括:严防“四风”的教育情况;公务用车规定执行情况;工作日午间禁酒等。重点检查“两节”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
   2.学院计财处、审计科要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三公”经费、会务费、培训费、劳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支出情况,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审计监督,严肃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及时将线索移送学院纪委。
六、严格执纪问责。院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通过组织监督检查组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开展暗访等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请各部门分别于2018年1月10日、2月26日前向纪委做出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应含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挺纪在前的部署情况、开展具体工作的实施情况、宣传教育覆盖面以及是否发现违纪行为等4个方面内容。学院纪委将组织相应的评估,并适时发布结果。
      监督举报电话:2270146    
      监督举报邮箱:
xzyjw2006@126.com

                              2017年12月26日

附: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

 下一页 [1 2]
关闭窗口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
邮编:461000
ICP备案号:豫ICP备16037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