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
检查形式 |
检查人 |
检查内容及发现的问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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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检查形式”是指本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形式。
2.监督检查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2月26日,在此期间各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院纪委办,不报告视为无问题。
3.全院各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至少要检查3次,分别于2018年1月10日、2月26日前将此表盖章签字后,连同本单位的专题报告向纪检监察室报送。
4.学院纪委将成立相关监督检查小组,对全院各部门、各单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